丹东市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
2007年2月14日,根据丹东市编委办关于《丹东市残疾人联合会所属事业单位机构分类改革实施方案》的批复(丹编办[2007]15号文件),丹东市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由1989年成立的残疾人教育康复中心和1993年成立的残疾人劳动服务中心合并而成。
主要职能是: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》及国家、省、市政府的有关文件规定,负责审查、征收、管理和使用全地区残疾人就业保障金;承担残疾人的就业安置及养老保险工作;承担残疾人的各种职业技能培训、劳动技能鉴定及技术职称评定工作;负责鉴定、审查、核发《中国残疾人证》;承担各类残疾人的康复训练及社区医生和监护人的培训;负责向残疾人提供用品用具和精神文化产品;组织开展残疾人文化体育活动,培养和向上级输送文体人才。 |